
新湖南客户端11月21日讯(通讯员 唐亚辉)近年来,县委编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,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,学法用法与普法相结合,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强化领导,健全机制,有序开展普法工作。办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,将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;分管领导结合自身分管领域,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落实,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建立综合股牵头、各业务股室分工协作的普法工作推进机制,安排部署各阶段普法工作。
强化培训,理论武装,提高干部法治素养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增强厉行法治主动性,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。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,将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,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,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。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,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,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学,提升学习效果,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普法考试中,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%。
强化宣传,落实责任,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围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开展宣传教育,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等作为党校课程培训重要内容。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,结合巡察、核查、专项检查等,建立典型案例库,以案明规、以案释纪,明确机构编制底线红线。
强调实用,注重实效,提升依法治理水平。推动执法事项、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。聚焦政府职能转变,组织开展县直、乡镇权责清单集中调整,依法依规制定《东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》、《东安县乡镇第一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清单》和《东安县乡镇第二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清单》,全县共向乡镇下放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权限多达300多项。通过严格选拔条件,在全县事业单位选聘、面向社会招聘、鼓励县直部门执法人员下沉等办法,进一步多渠道充实乡镇执法人员力量,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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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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